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
1、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2、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项目)、大型物件运输(类别)、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
3、国际运输: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站场: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
5、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二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三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一类摩托车维修和二类摩托车维修。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综合类(车型种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类(车型种类)、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培训项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
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要求
(一)客运: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5.审查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货运: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向县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如果您的企业需要咨询或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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